《中國金銀幣標準目錄(1979-2018)》第二版疏漏1992年中國生肖幣發行12周年1公斤紀念銀幣4個版別淺見簡析

《中國金銀幣標準目錄(1979-2018)》第二版疏漏1992年中國生肖幣發行12周年1公斤紀念銀幣4個版別淺見簡析

中國金銀幣(機制幣)日誌/《中國金銀幣標準目錄(1979-2018)》第二版疏漏1992年中國生肖幣發行12周年1公斤紀念銀幣4個版別淺見簡析

2023年4月29日

1911年大清宣統三年銀幣版別簡介《2013年0607日陳傳銀先生編撰》

1911年大清宣統三年銀幣版別簡介《20130607日陳傳銀先生編撰》

一、 宣統三年大清銀幣,是清末幣制改革的產物,版別多式,設計新穎,製作精良,曆為錢幣愛好者的珍藏品。筆者有幸獲藏幾枚宣統三年大清銀幣不同版式,其中長須龍、短須龍、大尾龍比較稀少。現隨文介紹於後,以供同好鑒賞。 

二、 宣統三年大清銀幣長須龍,直徑39毫米,厚2.1毫米,重26.7克,直齒邊。該幣正面珠圈內為漢文大清銀幣四字,珠圈外上下為滿、漢文宣統三年字樣,左右兩側分列長枝菊花紋飾。背面壹圓二字坐中,週邊是巨龍騰空,自上至左向右環繞一周,七根尾須向上,龍頭置上,兩根長須下垂,鼻樑突起,兩眼炯炯有神,龍紋精細,火球在下,下方邊緣是英文壹圓 

三、宣統三年大清銀幣短須龍,直徑40毫米,厚2.1毫米,重26.9克。該幣正面珠圈內為大清銀幣四字,珠圈外緣上下分別為滿、漢文宣統三年字樣,兩邊分列長枝菊花紋飾。背面中心為壹圓計值,週邊蟠龍環繞,龍頭居上,高鼻突眼,兩根短須自然下垂,龍尾在右,下方為英文壹圓,直齒邊。  

四、 宣統三年大清銀幣大尾龍,直徑40毫米,厚2.1毫米,重26.7克,直齒邊。該幣正面上下緣為滿、漢文宣統三年字樣,珠圈內漢字大清銀幣四字,兩邊分列長枝菊花紋飾。背面中間為漢字壹圓二字,下緣是英文壹圓,蟠龍沿邊緣自左向右騰雲而起,龍頭居上,大尾十二須向上,龍珠在字下方,龍眼凹突,鼻樑俏上。 

五、宣統三年大清銀幣曲須龍大字版,直徑39.1毫米,厚2.1毫米,重26.9克,直齒邊。該幣正面珠圈內為大清銀幣四個漢字,字體粗大,珠圈外上下緣分別為滿、漢文宣統三年四字,銀字下方有字戳,兩旁分列長枝菊花紋飾。背面壹圓二字居中,週邊是一曲須龍自上至右向左再向右環繞一圈,龍尾在右,下端是英文壹圓 

六、 宣統三年大清銀幣曲須龍小字版,直徑39毫米,厚2.2毫米,重27克。大清銀幣四個漢字細小,其餘紋飾均與曲須龍大字版相同。 

七、 清朝政府,自光緒十五年(1889),兩廣總督張之洞在廣州設立錢局自鑄機制銀元,各省也隨著效仿。清廷有鑑於此而動意統一機制銀元,於光緒二十九年(1903),命令戶部(財政部)在天津設立大清戶部造幣總廠”(光緒二十六年建成的京局造幣廠毀於八國聯軍)鑄造銀元,當年即試鑄了鐫有光緒元寶戶部字樣的銀幣五種幣質,分別為一兩、五錢、二錢、一錢、五分,進呈朝廷御覽。自此,又先後鑄造了丙午、丁未大清銀幣和造幣總廠光緒元寶銀幣。宣統元年,為了整頓圜法,度支部書載澤上訴,奏請朝廷進一步統一幣制。 

八、宣統元年(1909)二月,清政府成立幣制調查局,考察徵求商民意見,確定統一幣制辦法,為制定幣制則例做好準備。宣統二年四月十六日,清政府發佈上諭,頒佈大清幣制則例《二十四條》,則例稱:中國國幣單位,著即定名曰,暫就銀為本位,以一元為主幣,重庫平七錢二分,另以五角、二角五分、一角三種銀幣及五分鎳幣,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種銅幣為輔幣。元、角、分、厘各以十進,永為定價,不得任意抵昂。同時還嚴格規定了銀元的銀、銅比例,確保銀元的成色,禁止各省自由鑄造銀元,將貨幣的發行權收歸中央政府。宣統二年天津造幣總廠根據幣制則例開祖模鑄造宣統年造大清銀幣壹圓、五角、二角、五分及壹角四種銀元。 

九、宣統三年,造幣總廠鑄造了一元、五角、二角、一角銀幣一套,其中壹圓版有長須龍、短須龍、反龍、大尾龍、簽字版、曲須龍有點無點等十個版別,曲須龍流通最為廣泛,其餘均是試樣,比較珍稀,流入民間很少。 

十、 為什麼宣統大清銀幣定名曰?清廷度支部尚書載澤這樣解釋的來歷:貨幣計數,當先定名,中國古制號稱圜法,圜者圓也。現鑄新幣,擬請用九府遺法定名圓。其實這種解釋並非事實,計數單位不是始於宣統年間鑄造新幣定出之名,而是早已廣泛行用,只不過是托古改制,自找臺階 

十一、故舊《辭源》銀圓條說:鑄銀貨作圓形,始自近代……俗省作,所以銀圓也被寫作銀元壹圓也可寫作一元,在貨幣範圍內成了的簡寫。開始,定貨幣單位時,也曾寫作,兩字在古書中本通,如《孟子·離婁上》規矩,方員之至也。但到後來字簡寫就一般都寫作了。 

十二、清朝政府,長期將銀元的計量納入到銀兩制的規範中,道光十六年(1836)七月,對兩廣總督鄧廷楨的上諭中即說,著該督等即行文移知沿海行使洋錢各省督撫,務須嚴飭所屬曉諭商民等,嗣後行使洋錢,必以成色分兩為憑,不得計枚定價,即使在中國自鑄銀圓之後,清政府仍是計元計兩,尚持兩端,各省督撫也意見不一,自鑄的銀幣上,時而寫圓、角,時而寫兩、錢、分、厘。直至光緒三十四年(1908)九月上諭中,仍在說:中國兩錢分厘慣用已久,實難廢改。可見當時元兩之爭激烈的程度。終因民眾的使用習慣不可逆轉,新的貨幣單位遠優於銀兩制單位,使得清政府在宣統二年四月十六日頒佈了政府的《幣制則例》:中國國幣單位,著即定名曰,暫就銀為本位,以一元為主幣……元角分厘各以十進。至此,單位()”在政府法令中得到了正式承認,取得了國幣單位的地位。 

十三、在《幣制則例》定為國幣單位之前,早就有些硬幣、紙幣已在本身標以中國自鑄的機制銀元中,首先在幣面注明壹圓’‘一角等字樣的是北洋、奉天機器局光緒二十二年(1896)所造銀幣中國紙幣最早使用單位是同治元年(1862)的臺灣籌仿總局銀圓票中國自辦銀行中首發銀圓票的是中國通商銀行發行的光緒二十四年版壹圓、伍圓、拾圓、伍拾元、壹佰圓票;中國文獻中最早出現貨幣單位是《清朝文獻通考》卷十六、錢幣四關於乾隆十年(1745)錢幣鑄造、流通情況的記述:“……凡荷蘭、佛郎機(明稱葡萄牙、西班牙,清亦有以其稱法蘭西者)諸國商船所載每以數千萬圓”……  

十四、宣統二年四月的《幣制則例》第六條,對大清銀幣的形制作了統一規定:壹圓銀幣一面鑄龍紋,一面鑄大清銀幣壹圓字樣,改變了以往龍洋均鑄七錢二分一兩和使用計重兩、錢、分、厘單位的情況,銀幣上鑄。此後即成為標準形式,推動了交易中貨幣以計價流通。不僅對當時的經濟發展有一定的促進作用,而且具有一定的歷史意義。自民國南京臨時政府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至今100多年,民國紙幣和人民幣一直沿用以()”計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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